赤壁網綜合消息 日前,咸寧市紀委監察局通報了今年上半年咸寧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
今年以來,咸寧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農村基層群眾身邊的違法違紀腐敗案件,做到“老虎”、“蒼蠅”一起打,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上半年,一批黨員領導干部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紀和法律的追究。原咸安區政協副主席潘克儉因犯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原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兼執行庭庭長舒平華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原通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鄧乾泓因犯貪污、賄賂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近期,咸寧市紀檢監察機關重點查辦了6起典型案件。其中,涉及我市的有2起:
呂興元受賄、濫用職權案。呂興元,男,漢族,赤壁市人,1963年1月出生,1981年3月參加工作。2011年6月任赤壁經濟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13年5月,咸寧市紀委對呂興元違紀問題立案調查。呂興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項目申報、審批過程中濫用職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違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擁有多家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已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2013年6月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丁穎受賄案。丁穎,男,漢族,崇陽縣人,1967年4月出生,1990年9月參加工作。2009年10月任赤壁市城投公司副總經理。2013年5月,赤壁市紀委對丁穎違紀問題立案調查。丁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已涉嫌受賄犯罪,2013年6月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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