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網消息(通訊員 朱凱、鄧祺)日前,赤壁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調整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調整社會救助標準。
調整的標準具體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月320元調整到36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年1600元調整到2000元,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標準由月640元調整到72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由月480元調整到540元,農村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確定為年3000元,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由年3000元調整到4500元,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由年1800元調整到3200元。
此次社會救助標準調整后,赤壁市將嚴格核定家庭收入狀況,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在穩定現有保障規模的前提下,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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