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網消息(記者 高云)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文公布了《湖北省縣域經濟工作考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13年度全省縣域經濟工作考核時施行,此前發布的《湖北省縣域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考核辦法》同時廢止。赤壁市列入第二類考核范圍,即限制開發區域的國家農產品主產區所在縣(市、區)。
《辦法》將我省納入考核的80個縣(市、區)按主體功能區劃分為基礎,分為三類:第一類22個,即國家和省重點開發區域所在縣(市、區);第二類29個,即限制開發區域的國家農產品主產區所在縣(市、區);第三類29個,即限制開發區域的國家和省重點生態功能區所在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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