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新聞網訊 (記者原子 通訊員董慧艷 龔平) 近日,赤壁市檢察院公訴該市首例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件,6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分別被該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刑期。
去年高考期間,謝某某利用UC聊天軟件將從他人手中購買的高考答案發送給被告人李某某。隨后,李某某伙同王某某利用電子發射設備,將從謝某某手中購買的高考答案發送給在松滋市高考考生易某。
當年5月,胡某通過葉某某介紹認識赤壁市6名考生及其家長,向他們展示用于高考作弊的無線電發射器和接收器,并當場進行測試,聲稱可以幫助上述考生在高考時進行作弊。隨后,胡某以5000至11000元不等的價格向上述人員出售高考作弊設備,并承諾高考期間發送答案。去年6月7日,胡某邀約汪某某通過QQ、UC、YY等網上聊天軟件,將從李某某等人手中獲取2013年高考答案,利用電子發射設備發送給在赤壁市參加高考的十余名考生。
赤壁市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謝某某、李某某、胡某、王某某、汪某某和葉某某等人采取收買辦法,非法獲取高考答案,傳送給考生作弊,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遂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對上述6人提起公訴。該市法院審理后采納了檢察機關意見,以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分別判處6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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