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網消息(記者 王紅云 通訊員 陳華)自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全省2014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出臺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迅速組織學習調待文件,確保在調待過程中,退休人員按政策享受待遇。目前,該局已經完成全市23156位企業退休人員調待工作,月人均增加退休金177元,1至5月份合計補發2044萬元,已于日前全部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對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4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現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對同時符合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對高齡退休人員,201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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