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秩序,為廣大初中畢業生搭建公平、公正的錄取平臺,按照省教育廳關于統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2011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一律由咸寧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網上錄取。為了讓廣大考生及家長進一步了解今年我市高中招生有關政策,強力遏制高中違規招生現象的發生,現將我市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一、嚴格執行赤壁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
今年咸寧市下達我市各高中招生計劃分別是:赤壁一中1100人(其中指令性計劃770人,三限生330人),蒲圻高中200人,車埠高中400人(其中指令性計劃360人,三限生40人),南鄂高中270人,陸水高中270人。各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擅自突破招生計劃。赤壁一中招生計劃的變更問題,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調整通知為準。咸寧市教育局將嚴格按照下達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招生錄取標準注冊普通高中學籍,統一分配學號,統一實行學號網上注冊,對未經招生考試機構錄取的或未經批準超計劃錄取的,咸寧市教育局將不予辦理學籍注冊手續。
二、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按照咸寧市統一要求,今年我市高中錄取工作采取局域網網上錄取的辦法,分類分批進行,各高中招生將嚴格按政策、按計劃、按批次、按志愿、按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具體辦法是:咸寧市教育考試院按照考生網報志愿,根據考生中考成績總分(含按政策性加分項目),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前一批錄取落選的考生,可參加下一批錄取,考生一經錄取,不再參加下一批的錄取。各批次錄取時,同批次學校第一志愿未錄滿額時,再從第二志愿中錄取。錄取結束后,由咸寧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
嚴禁各高中學校擅自突破招生計劃,嚴禁各高中學校招生工作違規操作。凡學校擅自突破招生計劃或自行登記、錄取的高中新生,按今年招生新規定,將無法進行學籍注冊,沒有省編電子學號,學生將無法參加全省統一的學業水平測試,沒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意味著學生將不能參加高考。為此,希望考生及家長不得與任何學校和個人簽訂招生協議,在沒有接到正式錄取通知書前不到有關學校就讀,否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當事人自負。嚴禁招生亂收費,各高中要嚴格執行省定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不得違規收費、突破指標收費,實行“陽光收費”。民辦高中按物價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收費。
歡迎社會監督,舉報電話為:5224376
201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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