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政府關于
對陸水二橋實行交通限制通行的通告
赤政發[2012]26號
赤壁市陸水二橋是107國道南北相連的重要橋梁,于1989年建成通車。多年來,由于長期超負荷運行,多次出現病害,經省專業部門檢測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橋梁運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對107國道陸水二橋實行交通限制通行,對陸水一橋和東洲大橋實行交通管制,并對超限超載車輛開展專項治理。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荷載20噸以上、高3.35米以上的車輛一律禁止通行陸水二橋,限行車輛必須繞道行駛。車貨總重20噸以上的貨車禁止通行陸水一橋,車貨總重55噸以上貨車禁止上路行駛。
二、107國道南下的過境限行車輛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泉口收費站上京珠高速繞行;107國道北上的過境限行車輛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新店收費站或赤壁收費站上京珠高速繞行。
三、本通告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赤壁市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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