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及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集中治理違規補課及其亂收費問題的通知》要求,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維護群眾利益,防止中小學暑假違規補課和教師進行有償家教,進一步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和教育系統行風建設,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部《關于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的要求及有關文件精神,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規范教育工作者廉潔從政從教行為,有效遏制群眾反映強烈的中小學校違規補課和教師有償家教現象的蔓延。
二、治理對象及現象
(1)治理對象
全市各級各類有違規補課和有償家教現象及行為的學校和教師(含全市民辦學校及教師)。
(2)具體現象
1、違反規定進行暑期補課的各級各類中小學校;
2、將學校資產租借給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及個人,供其組織中小學生收費補課的學校;
3、以與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合作的形式,組織學生利用假期進行收費補課的學校;
4、在校外固定場所(含教師家中)進行教學輔導活動收取錢物的學校和教師;?
5、租用場地辦班進行教學活動收取錢物的教師;
6、利用學校設施設備私自收帶本校學生或外來學生收取錢物的教師;
7、利用職務和資源之便為社會機構和個人介紹有償家教生源、提供學生相關信息并從中獲利的教師;
8、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的教師;
9、擅自受聘于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兼職代課的教師等。
三、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教育局成立治理違規補課及有償家教工作領導小組,機構如下:
組 長:宋世成 赤壁市教育局局長
副 組 長:丁 緯 赤壁市教育局黨委書記
成 員:余敏嵐 教育局黨委委員、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長
黃國棟 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盧建華 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宋艷明 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胡小平 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電波 教育局黨委委員、教育工會主席
但東華 教育局黨委委員、市教研室主任
任德洲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吳四明 教育局督導辦公室負責人
但 康 教育局成職教股負責人
饒邦才 教育局人事股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黃國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治理有償家教及違規補課專項治理工作;石煥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督查人員在相關股室抽調。
四、處理辦法
凡違反有償家教規定一經查實的,除按《赤壁市教育局規范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暫行規定》(赤教政〔2012〕40號)處理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理:
1、學校由于教育、監管教師不力,本校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被舉報查實的:查處1起,全市通報批評,學校年終考核評估等級確定為不合格;查處2起,對學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查處3起,校長任職考核一票否決,校長免職。民辦學校處理與年檢掛鉤,如若查處1起,當年年檢視為不合格。
2、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被舉報查實的:視情節輕重,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沒收其違規所得,罰款500元;降一級職稱聘任并取消三年內晉級、晉升、評優資格,取消已取得的榮譽稱號;調離工作崗位并扣減當年績效工資;從事有償家教的學校領導,將按有關程序撤銷其職務。民辦學校的教師,將不予在網上注冊教師資格。
3、學校干部教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與從事有償家教同等處理:一是課堂內容課外補、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抹黑教育形象等行為的;二是利用職務之便,為社會機構、個人介紹生源,或為教師有償家教提供便利條件,或在社會機構兼職兼課的。
五、工作要求
(1)深入學習,加強宣傳
學校要利用暑期教師集中培訓之際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部《關于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及有關文件,廣泛宣傳嚴禁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精神。繼續開展師德承諾活動,學校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教師層層簽訂責任狀,遠離有償家教,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師德承諾書需常年在學校公示欄進行公示。
(2)成立專班,明確責任
學校校長為治理違規補課和有償家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守政治紀律底線,長期全面抓好此項工作。學校要成立治理違規補課和教師有償家教工作專班,互相監督,及時提醒,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把矛盾和社會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限度。教育局各包片班子成員、掛點股室干部實行包保責任制,對本片區學校治理違規補課、有償家教等教育亂收費行為負連帶責任。
(3)明察暗訪,糾錯治亂
各校要嚴格教師管理,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在學校門口公開舉報投訴電話,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管好下屬和家屬,對違規補課和有償家教實行零容忍。學校要自查自糾,將各項工作做到位。教育局將明察暗訪,抓典型在全市曝光,并給予當事人和學校主要負責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及經濟處罰。教育局舉報電話為:0715-5222265、0715-5227247。
要結合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師德師風建設制度,重點整治與長期監管相結合,以社會、家長、學生的滿意程度作為檢驗專項整治工作成效的標準。要加強教育,強化監督,懲防并舉,綜合治理,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赤壁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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