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險基金規范管理能力,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市政府領導批示精神,市社會保險稽核結算中心面向我市事業單位遴選2名財務管理人員。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遴選的崗位及數量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稽核結算中心計劃遴選財務管理人員2名。
二、遴選的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全市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身體健康。
2、具有2年及以上財務管理工作經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所有工作年度須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男年齡40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第一學歷為中專及以上學歷,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受過勞動教養處分或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尚在任職試用期內或者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能遴選的其他情形。
三、組織實施
此次遴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負責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市紀委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報名采取報考者個人自愿申請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個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推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簽章同意后,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和事業單位服務股(市人社局十樓1008室)報名,審查報考資格。聯系電話:0715-5332863。
報名人員除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外,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第一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單位出具的2年及以上財務管理工作經歷證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考者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資格,追究責任。
五、遴選方式
本次選聘原則上報名合格人數與計劃選聘人數比例超過2:1時,采取筆試、考察的方式進行選聘,報名合格人數與計劃選聘人數比例未超過2:1時,由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采取考察考核方式確定是否調配。選聘、考察考核合格人員按事業單位干部調配規定工作程序辦理。
(一)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專業知識、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命題、監考、閱卷等考務工作全部外包專業機構承辦。筆試結束以后,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計劃選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考核對象。若筆試成績相同,按考生年齡,優先確定與報考年齡要求間隔較遠者為考察考核對象。
(二)考察考核。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核,重點考察考核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工作作風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考核工作結束以后,形成綜合考察考核意見。
六、確定擬遴選人員
(一)會議研究。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根據綜合考察考核情況,分職位按計劃選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選聘人員。
(二)體檢公示。對確定的擬選聘人員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選聘資格,按照成績、考察結果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三)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選聘結果。
原則上對選聘人員進行不超過3個月的試用期試崗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赤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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