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堅決遏制較大以上農機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力爭“十三五”期間消除變型拖拉機安全隱患。根據《湖北省農業廳、湖北省公安廳、湖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農函[2017]123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在全市開展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整治時間:從即日起至9月份,其中7月下旬至8月底為集中整治階段。
整治對象:為所有變型拖拉機、駕駛人員。重點為偽造、變造、套用、挪用牌證的變型拖拉機;外籍的變型拖拉機;三輪以上(含三輪)的變型拖拉機等三種情形。
整治內容:本次專項整治,所有變型拖拉機必須進行年檢,年檢時必須提交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還需提供公安部門指定的機動車檢測機構出具的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對安全檢驗不合格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變型拖拉機,一律不再簽章和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公安部門、農機部門聯合開展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安全執法,建立“警監聯勤”工作常態機制,嚴厲查處變型拖拉機假牌、套牌、不懸掛號牌、逾期未檢驗、拼裝、改裝和變型拖拉機駕駛人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超載、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對確屬于滅失的,變型拖拉機所有人應及時到農機部門辦理注銷手續;對已辦理了拖拉機牌照的,符合機動車注冊登記規定的,農機部門收回號牌,移交公安部門管理。對實際處于停用狀態的變型拖拉機,符合報廢更新政策的,經農機部門審核,可享受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
赤壁市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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