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和湖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鋼鐵和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函[2016]72號)文件精神,2016年度赤壁市已有赤壁市五聯肖家村煤礦有限公司、赤壁市五聯海源煤礦有限公司、赤壁市蒲首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3家煤炭企業完成化解過剩產能工作。市化解辦將按省財政廳印發的《湖北省鋼鐵和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專項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鄂財建發[2016]146號)落實獎補資金。按文件規定其主要用于:
1、企業為退養職工按規定需繳納的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以及需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和內部退養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費;
2、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按規定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和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3、清償拖欠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等歷史欠費;
4、彌補企業自行管理社會保險收不抵支形成的基金虧空,以及欠付職工的社會保險待遇;
5、其他符合要求的職工分流安置工作。
請符合以上文件相關規定獎補資金安排的對象,在2017年12月18日前到赤壁市五聯肖家村煤礦有限公司、赤壁市五聯海源煤礦有限公司、赤壁市蒲首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或赤壁市化解過剩產能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龔戴君,聯系電話0715-5335773、13797232531)進行申報登記,逾期未申報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涉及煤礦債務等其他債務經濟糾紛問題,由相關當事方按司法程序進行。
特此公告。
赤壁市化解過剩產能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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