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解決實行交通管制措施后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銷售問題,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對藥品、醫療器械的需求,特公告如下:
一、從即日起,城區、蒲紡工業園區、陸水湖辦事處及各鄉鎮藥品、醫療器械一律實行由赤壁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33家藥店銷售、配送。
二、居民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采取就地就近原則。城區、蒲紡工業園區和陸水湖辦事處居民憑身份證在小區包保責任人,各鄉鎮群眾應到各村委會或居民委員會處登記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居住具體樓棟門牌號碼、電話號碼、藥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由小區包保責任人、村委會或居民委員會報送至指定藥店進行采購和配送。
三、定點藥店要設置專人專區做好采購人員的體溫測量,并做好自身防護措施,嚴禁向無工作證人員銷售藥品、醫療器械。嚴格執行處方藥銷售管理規定。銷售藥品必須進行實名登記,特別是銷售發熱類、感冒類藥品。對發熱的購藥人員,要立即向所在社區和各鄉鎮鎮政府聯絡員報告。不按規定進行實名登記和報告的,一律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
四、各藥店登記藥品、醫療器械銷售情況信息要真實,可追溯。于每天上午11時,下午17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報送階段藥品、醫療器械銷售情況。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天上午12時前,下午17時30分前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報送指定的33家藥店階段藥品、醫療器械銷售情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根據上報情況進行分析,并將分析情況反饋到各有關社區、各鄉鎮,由社區、各鄉鎮反饋到各有關小區包保責任人、各鄉鎮村委會、居民委員會責任人,采取措施進行入戶摸排。
附件:1.城區、蒲紡工業園區及陸水湖辦事處指定藥店名單
2.各鄉鎮指定經營藥店名單
3.必須實名登記的藥品名稱
赤壁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8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