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源頭管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杜絕問題車輛上路,徹底消除報廢車上路行駛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機動車強制報廢規定》,現將600輛涉案車輛(交通違法所查扣的車輛)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于30天后予以強制報廢注銷,所公告的車輛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機動車登記證書作廢,車輛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辦理注銷登記業務。
特此公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4月11日
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源頭管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杜絕問題車輛上路,徹底消除報廢車上路行駛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機動車強制報廢規定》,現將600輛涉案車輛(交通違法所查扣的車輛)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于30天后予以強制報廢注銷,所公告的車輛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機動車登記證書作廢,車輛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辦理注銷登記業務。
特此公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