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市公安交管和市城管執法部門將在元旦、春節、清明節、五一、中秋節和國慶節期間,推行柔性執法“五項措施”,具體通告如下。
一、首違不處罰。針對外地來赤車輛,因不熟悉道路發生違反禁令、違停的,符合首次違法且程度輕微行為,在給予警告糾正后,不罰款、不記分、不扣車。
二、小違不處罰。對景區、賓館、酒店、商圈周邊違法停車未妨礙交通的車輛,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不拖車、不處罰;
三、違停不拖車。不妨礙其他車輛或行人正常通行的、夜間(22:00至次日06:00)在非主干道停車的、拖車時駕駛人趕到現場的一律不拖曳車輛。
四、輕微事故不扣車。發生未傷人的輕微交通事故的、運輸民生保障物資的、外地過境車輛未發生嚴重交通違法的一律不扣留車輛。
五、臨時停車不處罰。在非嚴管路段且不妨礙其他車輛或行人正常通行的、臨時停車上下乘客即停即走的、背街小巷非群眾舉報的一律不在電子警察抓拍錄入。
實施過程中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為準。對造成道路擁堵、逆停、占盲道及人行道、雙排停、占用消防通道等嚴重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且情節惡劣的違停行為,仍將依法處罰。對于無證、酒駕、超員超速、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采取從嚴打擊。
特此通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管大隊
赤壁市城管綜合執法大隊
2025年4月25日
